《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相比,增加了以下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详细报道)
2008-04-03 10: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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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详细报道)
2008-04-03 10: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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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所签署的两份劳动合同全部收回用(详细报道)
2008-04-03 1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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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执行的是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调整北京市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详细报道)
2008-04-02 10: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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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的是,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详细报道)
2008-04-02 10:5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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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详细报道)
2008-04-02 10: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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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详细报道)
2008-04-02 10: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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