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FAQ
  • 问:
    答:

    什么是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吗?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详细报道
    2008-04-22 09:51:52 | 点击5 | ey 评论 0 条

  • 问:
    答: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详细报道
    2008-04-22 09:51:31 | 点击4 | ey 评论 0 条

  • 问:
    答:

    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详细报道
    2008-04-21 10:17:30 | 点击7 | ey 评论 0 条

  • 问:
    答:

    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详细报道
    2008-04-21 10:17:12 | 点击12 | ey 评论 0 条

  • 问:
    答:

    服务期的年限怎样确定

    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详细报道
    2008-04-21 10:16:53 | 点击5 | ey 评论 0 条

  • 问:
    答:

    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详细报道
    2008-04-21 10:16:21 | 点击3 | ey 评论 0 条

  • 问:
    答:

    试用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详细报道
    2008-04-21 10:16:06 | 点击4 | ey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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