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10月,劳动保障部门接待来电来访2.4万余件次,日接访近120件次,涉及劳动者人数22263人次。由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立案处理600多件,受理仲裁358起,当场调解处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各类劳动纠纷468起,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1.2万元,有效化解各类矛盾226起,提供政策咨询15962件次。
真诚服务,妥善解决醉汉投诉
9月12日上午,维权中心刚开始工作,一名安徽来常务工的男子李某满脸酒气来到中心投诉,称在一企业担任门卫工作,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现单位不结工资,已经两天没吃饭了,态度十分蛮横,情绪激动。见此情景,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李某,待其情绪稳定后,进一步询问得知,原来李某在一企业做门卫工作,因上班时间喝酒被单位领导查岗发现,单位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本人也向单位写了保证书,一段时间表现良好。不料后来在一次夜间上岗时,李某再次违反单位规定在上班期间喝酒,被单位负责人发现,于是单位辞退了李某。因李某住的是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一时没有去处,不肯离开单位,故单位未与其结算工资。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离开单位宿舍。做通了投诉人的工作后,维权中心领导与该企业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进行调解,当天企业便与李某结清了工资,一场劳资纠纷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耐心解答,打消女工心中疑惑
李女士今年2月份来常打工,应聘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单位与其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7月份单位安排的体验中,李某被查出已怀孕2个多月,因单位效益不错,李某担心单位会以自己怀孕为由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心中很是不安。经同事介绍,李某来到维权中心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向李某详细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女职工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而耐心的解答,终于打消了李某心中的疑惑。当李某离开时,细心的工作人员还送上了由劳动保障部门编写的《劳动保障服务指南》、《农民工进城务工手册》以及《劳动合同法》,并告诉她,企业损害其权益时要及时维权。
爱心帮助,李老汉领到了劳务费
8月16日下午,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准备下班,一名来自淮北的李老汉急匆匆赶来,称自己是当地的一名五保人员,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事,通过熟人介绍来到常州一工地看材料,顺便做点杂活。时间一长,工地老板让李老汉做的事越来越多,已是60多岁的李老汉感到有点吃不消,于是就找到老板说不干了,要结工钱。因李老汉突然提出结钱走人,老板心中不快,就说走人可以但工钱年底来结。经人指点,李老汉来到维权中心投诉,尽管已是下班时间,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还是按照李老汉提供的电话,当即与其所在单位老板取得了联系,经过维权中心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老板答应按特殊情况处理这件事,当晚,老板就将860元劳务费全部付给了李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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