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民事纠纷中,不仅当事人花去很多诉讼费用,而且会因审理过程一拖经年,小麻烦变成大纠纷,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而在法院大门外,有一种行之有效的柔性缓冲力量,一直被社会所忽略,他们就是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已存在了半个多世纪,我省有39万名人民调解员游走在基层,化解着各种民间矛盾。
8月20日,随着郑州市8340位人民调解员由业余转为专职,这支隐藏在社区里的调解力量,将专职为居民调解纠纷,从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也为全省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变革开了先河。
把矛盾化解在社区
19日一大早,张春菊开始了她一天的人民调解员工作。张春菊向记者透露,从现在开始,他们不再是义务调解,郑州市政府专门从财政拿出一笔巨资,对他们这些基层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补贴。该项政策将惠及郑州市所有的调解员。
张春菊是郑州市管城区北下街代书胡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拿着工资为社区化解纠纷,张春菊显得特别有劲。此前,在她从事的8年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一直没有经费,全是义务。
“闺女,他们要去上访。”早上7点10分,张春菊接到一个紧急电话。打电话的是西昌小区的一位大妈。张春菊当即脑子一热:这事不是解决了吗?
此前的8月12日,西昌小区里的变压器因超负荷运转出现故障,大热天停电,居民无法忍受。而要修变压器,必须砍掉变压器附近的一棵大树。伐树必须向绿化所交钱。居民们不愿拿钱,张春菊调解了一天,500多户居民中只有50多户愿意拿钱。
最后,张春菊和办事处协商,办事处最终同意出钱伐树,居民也接受这个处理结果,但没想到居民们又要上访。张春菊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发现,原来居民担心办事处不兑现承诺,糊弄群众,想利用上访给领导施加压力。张春菊当即保证,当天就把树伐掉。后来,在居民代表的监督下,伐了树,修好了变压器,居民才满意散去。
21日上午,记者在代书胡同见到张春菊时,张春菊一脸的疲惫,但仍不时地和居民们堆着笑脸。“没办法,调解工作太琐碎,楼上漏水,家庭矛盾,什么事都有……”很多问题看似小事,但解决起来并非易事。
张春菊说,这就是人民调解员工作,琐碎繁杂。但作为调解员,必须用自己的辛劳和爱心化干戈为玉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调解员出动调解庭关门
“这儿有个老头耍流氓。”21日上午10点30分,有人给张春菊打电话反映情况。在代书胡同一居民楼道内,一女子堵住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声称该老者大白天当着她的面撒尿。还说老人以前曾多次这样。而老人则极力辩解。
张春菊到现场后,一眼认出了被指责耍流氓的老人。该老人今年93岁,一个人和儿女分开生活。为了挣钱,把自己的两室一厅住房租出去,他则在社区搭建了一个临时窝棚居住,由于窝棚内没厕所,只好到公共厕所方便。据了解,当天由于老人大小便失禁,走到半路就坚持不住,在楼道方便起来,引起居民不满。
张春菊当即劝说周边邻居,说他已经是90多岁的老人了,我们就把他当做我们自己的亲人来体谅吧。随后,又劝老人买一个便盆,实在憋不住就在便盆里方便。双方均表示接受调解结果,张春菊用10分钟解决了这起矛盾。
从2000年9月份从事人民调解员职务至今,张春菊已调解1300多起民间纠纷。去年6月,她被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生活中,左邻右舍间难免会遇上点儿磕磕碰碰。这些矛盾,要说有多大,一般都是家长里短,也没多大。但一旦处理不好,轻则致双方关系剑拔弩张,少不了要你来我往唇枪舌剑;重则一纸诉状,法庭上‘兵戎相见’,结果反目成仇。这时候,如果有个‘和事佬’居中调和调和,给双方都找个台阶下,就有可能让两家握手言欢、重归于好。”管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杨福中告诉记者。
事实上,张春菊只是郑州市人民调解员的一个缩影。整个管城区有327个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已解决各种矛盾1万多起,化解了很多恩怨。
管城区北下街司法所谷所长告诉记者,按国家规定,每个乡镇司法所必须设立民事调解庭,以前群众有纠纷都到司法所调解庭解决问题。而自调解员张春菊进入他们辖区后,现在人民调解员已发挥威力,今年以来,北下街办事处的民事调解庭一直处在关门状态,今年至今仅使用了两次。大量的矛盾被人民调解员在基层化解了。
将人民调解员转为专职
人民调解制度始于1954年,随后国内普遍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制度被国外誉为“东方一枝花”,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生力军。但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员却长期被视为群众性组织,没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很多调解员全凭一腔热心。”张春菊这样评价人民调解员工作,“必须有奉献精神。没有这种精神的人,自己就把自己淘汰了。对调解成不成,也没有硬性要求。一切全凭自己。”
为解决调解员无报酬、无经费、素质低的问题,郑州市市委市政府在去年年底专门出台文件,决定由财政补贴3332万元作为人民调解员经费。市县两级各负担一半,每个调解员每月334元。每调解成功一个案件补贴30元~50元。
从今年4月份起,郑州市司法局开始培训人民调解员。郑州市司法局向记者透露,截至目前,全市8340个专职人民调解员已全部经过培训,开始他们的专职调解工作。目前,效果已非常明显。
据了解,仅今年上半年,郑州市就调处纠纷20823起,只有28件起诉到法院,调成率达98%,制止群众性械斗54起。由于调解员的作用,郑州市今年尚未出现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集体上访、群体性械斗等事件。
将调解进行到底
人民调解员在基层化解矛盾的同时,也和法院进行联动。
不久前,有20多个农民工因老板拖欠其2个月共4万元工资问题,起诉到法院。“民工们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何况打官司需要时间,需要请律师、交诉讼费。”郑州管城区法院掂量再三,告诉民工一个不用花钱也能解决纠纷的地方。该纠纷最终转到张春菊手中,张春菊听说民工还没吃饭,当即拿出50元钱让工人吃饭。随后,张春菊拿着《劳动法》,找到欠民工工资的工地负责人。经过一天时间的交涉,该工地负责人最终给农民工支付了工资。
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表示,今年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我省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人民调解工作出现新的发展拐点——政法部门在行政干预前,先让民事调解介入,减少诉讼成本。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不收费用;而按照规定,法院今后将认可该类调解案件的合法性。
王文海透露,截至2008年上半年,全省人民调委会总数56170个,全省人民调解员共39万人,调解员在今年上半年共排查民间纠纷130478件,调解民间纠纷154566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075件。最近5年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200多万件,防止群体性上访近1.2万件,防止民转刑2万余件。
因此,人民调解员是一个很有力的社会矛盾缓冲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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