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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法规一片空白 谁来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8-05 点击: 评论:0

“又要实习啊!”拿到学校所发的社会活动考核登记表的大学生小陈皱起了眉头。为实习苦恼的可不止小陈一个人。暑假一到,多数大学都会发给大二以上的在校学生一张社会活动考核登记表。这张登记表主要是记录大学生暑期实习的单位及实习内容,并且要实习单位给予鉴定。有些学校还将这个社会实践算作学生的学分,记录进学生的档案。

  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到社会单位进行实践、甚至作为志愿者义务帮忙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通过假期实习,学生得到了实践机会,社会单位也得到了相对低廉的劳力补充,本来是双方获利的机会,但现实中这个问题却引发了很多矛盾。

  新闻调查

  假期实习成了家长负担

  要求学生假期实习,学校的初衷自然是为了让学生尽早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而为将来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打下基础。但是一些学生及家长却不能认同,由于多数学校都是要求学生“自谋生路”,这让很多学生“头痛”。

  一些学生为了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让自己的家长在其所在单位盖个章了事;一些学生虽然找到了实习单位,但却对学校的此项政策十分不满。很多家长认为,学校的这项举措实际上成了家长的“任务”。小李的母亲告诉记者:“每到假期我都得托亲戚朋友帮忙,为孩子找实习单位,都快得假期综合症了。”

  而很多社会单位对前来实习的大学生也都持“保留态度”。一些单位的领导告诉记者:“这些学生也都刚上大学,专业技能基本没有,又年轻,我们根本不敢让他们‘上手’工作,还得拨人带着他们,反而给单位造成压力。”

  实习学生担心遭遇意外

  家长的担心还普遍集中在“安全”方面——上下班途中别遇到车祸、工作中别发生人身伤害。小赵是一名工科学生,实习时需要做很多化学试验,他的母亲十分担心:“学校也没有给孩子进行过业务培训,孩子去单位实习也不算工作,肯定也没有岗前培训,虽然知道单位不会给孩子安排危险岗位,但我的心每天都悬着,就怕出事。”

  家长的这种担心不无道理,记者在知己知彼网上看到网上一个“高职院校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问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27%的大学生是在“生产车间”实习,28%的大学生实习工作是“市场销售”。由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建立的关系在法律上不属于劳动关系,在身份上也不是劳动者,因此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实践中存在很多大学生实习权益受损的例子,比如待遇过低、无故辞退、工伤无保障等等。上海大学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将近40%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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