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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劳动合同法是对拼体力的“革命”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3-27 点击: 评论:0

新快报3月8日报道“劳动合同法是对拼体力、拼低廉劳动力的经济增长方式的一场‘革命’!它不是拍脑袋拍出来的,是经过了广泛的调研、征求意见的民主过程的。”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认为,其既然是一场革命,必然要遭遇争议,经历阵痛。

  
  陈舒曾参与劳动合同法前期调研。她认为,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休息权方面,国家法律是比较完善的,如我们是五天工作制,香港还没有达到。但问题的关键是落实和观念的转变。一方面,中国人历史上就缺乏人本观念,包括用工者和劳动者都是如此。而市场化渐进阶段,竞争激烈,很多人都拼命工作,甚至从小学生就已经开始,生怕落于人后,“这种拼命,是不分贫富的,很多有钱人也很拼命”。
  
  “人,是一个国家最大的财富。过去,我们靠劳动者拼体力实现经济增长,拼完了就被淘汰了,这也是人力的浪费。”陈舒认为,我们要拒绝高耗能产业,高耗能不光是水电,还有人力资源,如果它是人力资源的高耗能产业,那也早该挤出去了。
  
  “为什么非要靠一个人拼体力,来干好多人干的活?为什么不能让大家有更多的休息时间,更多地享受精神需求?”陈舒说,任何一项法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可能以后还要修订,劳动合同法有需要细化的地方,如工资条例、带薪休假等。
  
  陈舒表示,她不赞同一些企业界代表“劳动合同法太苛刻,过多地保护劳动者”的观点,“我接触过好多劳动者,真的很可怜。我担心的是能否把这部法执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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