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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连推十篇博客异议新的《劳动法合同法》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3-13 点击: 评论:0
 红网3月12日讯(记者 刘胜军)和他满头执拗的花白卷发一样,自去年12月11日写了第一篇批新《劳动合同法》的文章以来,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教授张五常就一直在执拗地对这部似乎与他本人没有多大直接关系的法规说“No”!
  
  在3月11日之前,张五常教授的博客中一共出现了《新劳动法的困扰》、《再谈新劳动法》、《新劳动法的启示》、《中国经改的致命伤》、《经济学要怎样处理才对——看新劳动法有感》、《劳动的真滴》、《从穿珠仔看新劳动法》、《经济决策的机制失误》等9篇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文章,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这部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法规提出异议。
  
  3月11日,张五常教授的博客上出现了第10篇批新《劳动合同法》的文章,如文中所言“发表了九篇反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文章,不打算再写”。尽管这么说,但他依然有点不甘罢休的意思。在这篇该系列的“收尾之作”中,他写道:“……作为一个经济学者,我已尽所能……最近听到的关于该新法的初步效应,好些是媒体没有报道的,恐怕北京的朋友(注:指法规制定者)不知道,应该提出来让他们考虑。”
  
  张五常教授所指的这些“初步效应”,似乎间接或直接地印证了他在此前几篇文章中的预言:新《劳动法合同》实施后,广州在新春后举办的招聘会,找工作的“精英”(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企业中高层人士)特别多;珠三角一带,今年春假后,工厂聘请新工人特别容易;工厂老板面对的最大困难,是提供食宿不能再在工资扣除,而超时及假日工资从加半倍升至加一倍;不少老板正在越南等廉价劳力地区建造厂房,打算一年半载后在中国关门他往……
  
  “……一个经济只有一个市场,没有什么劳动市场与产品市场之分……新劳动合同法是全面地干预市场的一种重要合约,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市场会受到严重的损害。”张五常教授特例独行的性格和天马行空的语言风格,被各界公认为是最具争议性的中国经济学家,素有“狂生”之称。他的这一组极具爆炸性的文章发出来后,各界亦是一片哗然。但值得一提的是:女富豪张茵提出新《劳动合同法》中一些条款不合理时,遭到了网友们的大肆抨击;但在张教授的博客留言里,大多数的网友却对张教授的同论断言论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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