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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昨起施行 劳动者热盼“尚方宝剑”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1-02 点击: 评论:0

    昨天是《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的第一天。在一家物管公司当物管的何女士有点发愁,当她翻着法律书籍,要求物管经理买养老保险时,公司经理却说:“要买保险,你就走人,不买保险,你就接着干。”该公司经理答复,公司没有能力为其买保险。采访中,广大的求职者和劳动者均认为,今后维权不再难,有法可依了,他们特别盼望,有关执法部门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昨天下午,李先生来到涪城路一家职业介绍所求职时,最先询问的就是“用人单位买不买‘两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李先生说,《劳动合同法》施行了,他最关心的就是社会保险的事情。来求职的张先生说,他去年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当保安,双方口头协议,每个月工资800元,结果每月实际领到了750元,公司说,扣了50元用于给员工买保险。当他被解聘后才发现,公司根本没有给员工买保险。张先生说,“今后求职一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了,白纸黑字才着数。”
  据该职业介绍所涂经理介绍,昨天有七八个求职者来求职,绝大多数都提到了要求用人单位签合同、买保险,特别是年轻人居多。他们对工作时间长短、休息休假、加班工资也特别关注。
  与广大求职者一样,许多用工单位也用样关注《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并认真加以贯彻执行。在剑南路一家职业介绍所,记者看到,该所挂出了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横幅,有一家学校来招聘保安时,明确告知该职业介绍所,要与求职者讲清楚,试用三天,试用合格后,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另外一家来招工的房产公司负责人说,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试用期一个月,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作为劳动者来说,是不是就拿到了一柄尚方宝剑呢?一位长期搞职业介绍的负责人介绍了一个新情况,他说,有的求职者反而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认为签订了合同后,被约束了,不能想走就走。比如,很多建筑工人来自农村,他们每逢农忙就要回家务农,结果造成工地停工,给建筑公司造成损失。此外,有的年轻人心态也不稳定,总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干一天就走了。这些情况也给执行劳动合同法带来了困难。
  由此看来,要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不仅需要有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还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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