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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4-20 点击: 评论:0
我国《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施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对今后劳资双方所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作出提示和指导,并对《劳动合同法》涉及的五大焦点问题作出解答。

  《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模拟”了一份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共分37项条款,并对部分条款的约定内容作了留白以便劳资双方协商后“填空”。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解读》是在《劳动合同法》所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劳动争议处理中反映的突出矛盾后编写的。这份《解读》在一些重要条款后标注了“使用提示”和“法规示要”,对条款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内容和具体应用方式作出规范。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法》涉及的五大焦点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不规范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违反规定不和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解读》在“法规示要”中标注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二是关于企业通过滥设试用期侵害职工权益问题,《解读》在“使用提示”中明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三是关于企业执行的工时制度问题,《解读》标注了我国现行的三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及其主要内容,供当事人选择,并明确了《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四是关于工资支付问题,《解读》要求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工资的计发形式和支付时间,并对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问题进行一定限制;

  五是提示双方可以协商的一些空间和内容,如服务期、竞业限制等。(记者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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