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0天、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从5月1日起实施。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已是去年同期的两倍以上。
今年一季度仲裁案件翻番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引人注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费,而我市早在今年2月1日就开始提前执行了劳动仲裁不收费的规定。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呈几何数增长。”据透露,受《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及劳动仲裁“门槛费”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一季度,我市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000多件,是去年同期的两倍以上,而2007年,我市全年所接到的案件也不过2.2万件。
“预计‘五一’过后,案件数量还将大幅增加。”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我市专职的仲裁员不到200人。”
市民可在周六现场咨询
市劳动保障局确定4月份为法律宣传月,本周六,劳动保障部将在各区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市民可现场咨询。其中,渝中区的宣传地点在七星岗、江北区在观音桥步行街、沙坪坝区在三峡广场。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有违规收费的,可要求退回所收费用,同时也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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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不赞成所有纠纷都“仲裁”
“大型企业、招聘人数较多的单位,一般都比较规范。”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红表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增长率最高的是中小企业。黄红说,尽管现在打劳动争议官司“不计成本”了,但也不赞成把所有的争议都搬到仲裁院来。有些纠纷可以在萌芽状态时化解,劳动者可自己解决一般性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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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亮点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延长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申请仲裁。新法则将劳动争议申请时效延长。
■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0天
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为60天。经过批准可延长至90天,而新法明确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0天。
■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新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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