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新闻动态>前沿咨讯>文章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实施 重庆相关案件翻番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4-23 点击: 评论:0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0天、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从5月1日起实施。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已是去年同期的两倍以上。
  今年一季度仲裁案件翻番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引人注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费,而我市早在今年2月1日就开始提前执行了劳动仲裁不收费的规定。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呈几何数增长。”据透露,受《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及劳动仲裁“门槛费”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一季度,我市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000多件,是去年同期的两倍以上,而2007年,我市全年所接到的案件也不过2.2万件。

    “预计‘五一’过后,案件数量还将大幅增加。”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我市专职的仲裁员不到200人。”

    市民可在周六现场咨询

    市劳动保障局确定4月份为法律宣传月,本周六,劳动保障部将在各区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市民可现场咨询。其中,渝中区的宣传地点在七星岗、江北区在观音桥步行街、沙坪坝区在三峡广场。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有违规收费的,可要求退回所收费用,同时也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相关新闻》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不赞成所有纠纷都“仲裁”

    “大型企业、招聘人数较多的单位,一般都比较规范。”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红表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增长率最高的是中小企业。黄红说,尽管现在打劳动争议官司“不计成本”了,但也不赞成把所有的争议都搬到仲裁院来。有些纠纷可以在萌芽状态时化解,劳动者可自己解决一般性的矛盾纠纷。

    相关链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亮点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延长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申请仲裁。新法则将劳动争议申请时效延长。

    ■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0天

    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为60天。经过批准可延长至90天,而新法明确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0天。

    ■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新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作者
    评论加载中…
关键字:  黄荣  黄荣兴  马云
首页 新闻动态 案例评析 专家解答 培训信息 职业资格认证 会员服务 无忧搜索条 资料下载 我们的客户 互动论坛 BLOG 关于我们
劳动法三人行-黄荣兴工作室 上海卓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恒通路360号一天下大厦17B02 邮编:200070
电话:021-63801958 传真:021-63801960 电子邮件:hrx@hrx1233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