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海区劳动局了解到,该局对劳动者就业失业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进行管理,“一证”记录劳动者个人的就业失业状态,劳动者原来持有的《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不再发放使用。
解除劳动合同15日内备案
南海劳动局称,该《手册》实行实名制,仅限劳动者个人使用。《手册》的使用除包括本区城镇劳动者、转移或准备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外,还包括在本区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区外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登记,从而使就业状况中原本一直难于管理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也统一规范管理起来。
实施“一证管理”后,凡用人单位新招用或续聘人员,无论其户籍在哪都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初次就业人员申请办理《手册》。而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手册》送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持证享受推荐就业服务
南海区劳动局提醒,《手册》除了作为劳动者的就业凭证外,劳动者在停止就业后30日内持《手册》,到其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变更登记手续,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诸如推荐就业、就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相关的社保待遇和政策性扶持。
目前,南海劳动局正抓紧部署换证工作,换证后,原有的《失业证》、《就业登记证》和《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即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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