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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火爆 仲裁员开夜车审案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3-25 点击: 评论:0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广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猛增。业内人士估计,随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简称“仲裁法”)在5月1日实施,届时,广州地区的同类案件还将出现井喷。

  业界呼吁:仲裁机构实行专业化,以应对案件数量上升带来的问题。

  海珠劳动争议案为去年同期15倍

  谈到劳动争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说:“前一年发生的争议大多在年底结清,每年头两个月又是找工作的时间,劳动争议还没来得及爆发出来。按道理来说,第一季度应该是劳动争议仲裁的淡季。”然而,事实正好相反。

  今年,劳动争议案件几乎呈爆炸式地增长。除从化外,广州其他各区的劳动争议案件有的是同期的两三倍、有的是五六倍,最多的是海珠区——是去年同期的15倍!谢迎建说:“这个数字,相当于广州2001年全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猛增的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广州,深圳、整个广东、乃至全国,都出现了这一现象。

  劳动仲裁无奈引入夜庭机制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猛增,首先收到冲击的是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只有海珠、越秀、荔湾、白云等5个区设有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其他的均是在劳动保障局的相关部门设立的兼职机构。在这样的情况下,去年,广州市共处理了3万多个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全年全市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为4000多件。

  在海珠区,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办主任李军的办公室总共不过3个人,去年却处理了2700多个案件,“好在我现在是在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人手不够,局里总是很支持,现在已经增派了2个人给我,以后还会增加两个”——李军和得力助手张悦说,他们每天8小时工作,一小时一个案件,“时间长了不行,太多案件排着队等候着。”

  昨天白天,李军仲裁的就是1月22日立案的案件,紧扣着60天的受理期限。过了60天的期限,就要申请延长,时间很紧,很多时候不得不引入夜庭机制。

  劳动者误读新法是激增原因之一

  为了能够争取时间,从去年10月份起,李军他们就开始了一周6天上班、3次夜庭的工作生涯。40多岁的壮实汉子,眼睛肿得像熊猫。因为正常工作时间几乎完全用来开庭,其他的开庭准备工作——调查、写裁决书、送达等等就都得在晚上和休息时间搞掂。

  李军说:“我每天6点起床,12点之后才能睡觉。有一天对着一名讨加班费的劳动者,我就说,心胸放宽一点,你看我还不天天加班?可即便是这样,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量激增的大背景下,仲裁员们满负荷的运转仍然解决不了问题。现在的开庭排期都已经排到了5月份。”

  李军告诉记者,“随着《劳动合同法》对劳动用工规范化的严格程度加强,同时劳动者自身的法律维权意识提升,加之大量用人单位自身的违法做法和劳动者、单位对新法的误读,这一系列原因都引发了仲裁案激增。”

  以海珠区为例,目前接纳的案件,大多数的发生时间是在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而案件的构成则多数以“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加班工资纠纷”和“工资结算”类型为主,约占到了所有仲裁案件的六成左右。此外,合同期内的劳动关系解除问题、劳务派遣问题等等也是劳动争议仲裁增加的一个主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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