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给了普通劳动者更多的就业保障,法律就应该让劳动者有体面、有尊严。”“我们的社会要大力倡导劳动光荣,尊重劳动。”
“要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正常增长,不能只涨利润不涨工资。” 两会上,来自学术界、工会界、企业界及一线劳动者的代表、委员们,从各自不同的视角热议体面劳动。
体面劳动,我们追求的目标
蔡昉代表:体面劳动应该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体面劳动是国际社会倡导多年的理念。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有现实针对性的。比如,就业的非正规化问题,即通常所说的灵活就业。这些人员工资待遇低,工作稳定性差,缺少社会保障。比如,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工资无保障、时间无保障、没有社会保险等问题。去年国家接连出台了三部重要的劳动法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它们对于规范劳动关系很有现实意义。“体面劳动”这一理念正在被人们逐渐接受。没有权益保障就没有体面
徐振寰委员:劳动是广大劳动者对社会的重大贡献。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改善他们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因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体面劳动的根本要求。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这是实现体面劳动的根本保障。
张军邦代表:在郑铁局,职工利益大如天。为保障职工经济权益,我们完善了工资总额紧贴经营效益运行机制;为保障职工政治权益,我们充分发挥职代会及职工代表的作用;为尊重职工发展权益,我们不断强化职工在工作中的学习意识及学习中的建功意识。我们将继续关注职工收入、住房、医疗等民生问题,坚持以职工利益为本,增强职工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建设全路一流铁路局的强大合力。倡导劳动光荣,增加就业机会
王洪军代表:体面劳动的问题更多地集中在一线工人身上。且不说一线工人收入不高,在社会上大家觉得当工人就不是体面的事情。胡总书记提出“体面劳动”,会起到很好的倡导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地落实好涉及劳动者利益的法规政策;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在全社会真正叫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电视上,抛头露面的都是明星、权贵,虽然工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实际上在社会上真正得到最多体面的却是明星、权贵。
蔡昉代表:提倡体面劳动,现在的核心是扩大就业。(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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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劳动”的概念是199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新任局长胡安·索马维亚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体面劳动意味着生产性的劳动,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有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
体面劳动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应对全球化条件下劳动和社会领域各方面问题采取的一项战略措施,主张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等方法,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有适当报酬的、生产性的工作机会。”
2002年5月中旬,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际劳工局在上海共同召开了《体面劳动的衡量标准研讨会》。与会代表认为,国际劳工组织体面劳动的理念与中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和战略是一致的。关于体面劳动的衡量标准问题,国际劳工局专家提出,体面工作的原则具有普遍性,而其所包含的内容在各国具有不同特点,实施战略必须适合各国具体情况。中方专家强调,制定中国的体面劳动衡量标准,应从中国国情出发。
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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