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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是一大教训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03-05 点击: 评论:0

  在昨日的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中,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话题成了一大焦点,众多企业界人士抢话筒大倒苦水。厉以宁更是批评该法通过前没有经过充分讨论,是一个教训。

  有委员说,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吸纳了很多下岗工人,但由于《劳动合同法》出台,生产成本一下子就上去了,企业承担不起。山东省工商联副主
席、山东青州尧王集团公司总经理宗立成委员指出,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签署合同后人才流动很随意。如果合同期内解雇员工,员工来告企业,企业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而一旦职工跑了,企业别说打官司,找人也是大海捞针。

  会议主持人厉以宁则表示,新《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没有找政协、工商联或经济界别的委员们讨论过,只是找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组织讨论,其实这是一个比较空的机构。他指出,《劳动合同法》出现现在这样的尴尬局面,是一个很好的教训。以后这样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决策,要由人大表决通过,但希望能拿到政协会上来讨论讨论,这样有利于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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